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的分割原则

时间:2022-06-17 10:56:43

  法定继承的方式即根据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直接按照法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的一种方式。法定继承的分割原则首先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特殊情况下可以约定不均等或者判决不均等分配。

  一、法定继承的方式

  法定继承方式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一种继承方式,因而找法网提醒您,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二、法定继承的分割原则

  法定继承的分割原则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1)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三、法定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法定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选择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遗产继承公证处在继承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如果遗产继承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处在不动产所在地。

  2.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出具“受理通知单”,凭此单可以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还有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以及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Copyright © 201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张涛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13911056513 技术支持:金牌律师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成功案例等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 金牌律师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为避免您的风险,建议在聘请律师前务必到其所在律所或通过当地律师协会、司法局核实律师身份信息。